行政院旅宿定型化契約條款
旅客訂房一律按「行政院旅宿定型化契約條款」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,旅客解除契約時可依下列方式之處理:
本案不適用
□ 比例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:
(一)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三日以前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百。
(二)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至第二日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五十。
☑ 雙方合意適用
□ 一年內保留已付金額作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:
(一)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前到達者,得於一年內保留已付金額作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。
(二)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,業者得不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。